案例31:防烟或排烟设施检测与验收案例分析

1.答: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口,控制器,控制柜,探测系统

2.1)检查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的部位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

2)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面积不宜大于2000㎡,采用隔墙等形成封闭的分隔空间时,该空间应作为一个防烟分区;防烟分区的长边不应大于60m;防烟分区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储烟仓高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 ,且不应小于500mm;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3)排烟系统与通风系统宜分开设置。当合用时,应符合排烟系统的要求。

4)当排烟风机担负多个防烟分区时,其风量应按最大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确定;地下汽车库的排烟量应按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规范中的规定值;排烟系统应设置补风系统,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且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

5)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式或轴流式排烟风机,并应满足280℃条件下连续工作30min的要求,排烟风机入口处应设置280 ℃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其设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当必须与其他风机合用机房时,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6)排烟口应设在防烟分区所形成的储烟仓内;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并应在现场设置方便操作的手动开启装置;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最大允许排烟量,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7)当防烟楼梯间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时,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设施,前室可不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与地上部分楼梯间均需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宜分别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与地上部分的楼梯间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应按规范的要求分别计算地上、地下的加压送风量,相加后作为共用加压送风系统风量,且应采取有效措施满足地上、地下的送风量的要求。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

除直灌式送风方式外,楼梯间宜每隔2~3层设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前室、合用前室应每层设一个常闭式加压送风口,并应设手动开启装置;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8)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其联动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的有关规定。

加压送风机的启动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送风机现场手动启动。

②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③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④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9)机械排烟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其联动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的有关规定。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现场手动启动。

②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④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自动启动。

⑤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

当火灾确认后,担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应仅打开起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

当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时,排烟支管应设280℃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消防控制室手动开启和现场手动开启功能,其开启信号应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同一排烟区域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2. 答:1)划分防烟分区的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同一排烟区域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并在60s内或小于烟气充满储烟仓的时间内开启完毕自动排烟窗。

2)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应设置百叶窗,且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

3)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相邻的防烟分区时,补风口位置不限;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时,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下沿以下;补风口与排烟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4)当系统余压值超过最大允许压力差时应采取泄压措施。最大允许压力差应按规范计算确定。

3. 答:1)不能把排烟口的排烟阀手柄误认为是排烟口的手动开启装置。

2)图2-31-1中排烟口不能朝下,而应在风管的上部,否则排烟口就低于主梁(看作挡烟垂壁)而不在储烟仓内。

3)排烟支管上的排烟防火阀应具有280℃自动关闭的功能。

4)排风支管上的70 ℃防火阀应具有在火灾报警信号打开排烟口时联动关闭的功能。

5)排风支管上的70 ℃防火阀,在感温关闭后不应联动关闭排烟风机。

6)排烟阀具有“手柄启动和电信号控制功能”是错的,规范规定的手动开启装置不是指手柄启动,规范规定的是“自动开启装置”而不是“自动控制装置”。

7)应当明确以下联动控制关系:当起火防烟分区的任一排烟口打开时,应联动打开该防烟分区内所有排烟口,并联动排烟风机转人排烟工况,同时联动关闭系统中所有排风支管上的防火阀,所有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中心,本案例采用“控制信号首先使排烟风机转入排烟工况,然后联动系统上所有排烟口打开”的控制方式是错误的。

8)地下汽车库的防烟楼梯间应设送风口,因为在楼梯间首层设有隔断设施将地下和地上楼梯隔断。

9)“发生火灾时建筑内所有通风空调系统的电源自动切断”应为“当火灾确认后,可以自动也可以手动切断起火防火分区的非消防电源”。

10)“火灾确认后启动排烟风机运行”应改为“系统中任一排烟口打开后排烟风机转入排烟工况”。

11)消防验收时,风口对软纸条没有吸力的原因如下:

①原设计采用火灾确认信号打开排烟风机,并联动打开排烟口,所以施工单位联动编程时,采用 “温探信号+手报信号”的“与”信号来连锁整个系统的6个排烟口,在3个防烟分区内同时排烟。而计算排烟量是按2000㎡的换气次数确定的,但排烟却在三个防烟分区同时进行,所以排烟量不够。

②由于70 ℃防火阀不具有随排烟口打开而联动关闭的功能,因此系统中12个排风口敞开并排风, 从而降低了排烟口的效率,造成排烟口对纸没有吸力。

4. 答:当本案例采用排风与排烟合并设置的兼用系统时,由于各防烟分区上的排烟防火阀、排风排烟口的状态要从同一状态转换为不同状态,并与现场手动配合实现,是很困难的,所以建议机械排烟系统按防烟分区设3套兼用系统,每套系统为一个防烟分区服务,每套系统设一个手报按钮,其动作信号用于使风机由排风工况转变为排烟工况,并停止非起火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运行,联动防火分区的补风机运行。这样做既能实现仅在起火的防烟分区排烟,而且能实现以排烟口为中心的联动控制,使系统简化。

5. 答:1)高层建筑楼梯间是高层建筑中由楼底通向楼顶的典型的竖井,高层建筑内发生火灾时,由于建筑物内所产生的“烟囱效应”,起火房间燃烧生成的高温烟气,沿着疏散通道,直奔楼梯间,于是有可能把楼梯间变成大楼的烟囱。

2)如果在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再设机械排烟系统,无异于进一步强化了楼梯间的“烟囱效应”,为保证疏散通道的安全,人们向楼梯间及其前室或与电梯间的合用前室采用机械送风。

【参考答案】

(一) 1. B 2. C 3. C

(二) 1. ABCD 2. ABD 3. AC 4. AB 5. ABC

案例3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测与验收案例分析

1.答:1)检查图样和设备技术资料等文件是否齐全。

2)采用比对的方法,检查系统中各类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的蓄电池是否与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一致。

3)检查施工记录和系统调试记录,保证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答: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安装后不影响人员通行,灯具周围无遮挡物,吊装时吊管上端固定牢固。

2)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要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

3)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安装在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具。

4)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由进线总配电箱内一路专用回路供电。

5)分散设置的集中电源的正常供电回路应取自本防火分区的(备用)应急照明配电箱,分配电装置应急回路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

3. 答:1.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测试

1)灯具的状态指示灯指示应正常。

2)检查灯具的疏散标志指示方向与实际疏散方向要保持一致。

3)连续3次按试验按钮,使标志灯具处于应急工作状态,记录应急工作时间,该时间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4)操作试验按钮,启动具有语音功能的安全出口标志灯,语音应满足灯具说明书要求。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测试

1)观察灯具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且无故障,状态指示灯应正常。

2)检查光源与电源分开设置的照明灯具,电源的试验按钮和状态指示灯可方便操作和观察。

3)连续3次按试验按钮,使照明灯具处于应急工作状态,记录应急工作时间,该时间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4)安装区域的最低照度值要符合设计要求。

5)照明灯具的光源与隔热情况应符合要求。

3.应急照明配电箱测试

1)观察配电箱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确认配电箱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切断配电箱的供电输出,检查所连接的灯具的应急转换情况。

4.系统功能测试

模拟消防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检查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

4. 答:1.功能测试抽样比例、数量

本案例中的灯具总数超过了5台,所以功能测试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取,应急照明配电箱全数检查,联动功能试验进行1〜2次。

2.功能测试抽样方法

采用分区、分楼层随机抽样的方法。

3.评定规则

文件及资料审查应全部满足要求;现场安装及布线、供电检查应符合要求;如有不合格项,允许施工单位现场或限期整改;功能测试项目检验应满足要求,如有不合格项,允许施工单位现场或限期整改,并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

以上全部合格,判定系统合格。

5. 答:1)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时,应优先采用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2)应急转换时间:系统应急转换时间不能大于5s,高危险区域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能大于0.25s。

3)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疏散通道照明区域的宽度应不小于通道宽度的1/2,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②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lx。

③疏散区域内中心线的地面水平照度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40。

④避难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lx。

4)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②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③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6. 答:1)观察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指示灯,所有灯具应该全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检査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疏散标志指示方向与实际疏散方向要保持一致。

3)模拟消防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应急照明配电箱,测试相关消防应急灯具和应急照明配电箱转人应急工作状态的情况。

4)测试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要求。

【参考答案】

(一) 1. C 2. B

(二) 1. ABC 2. AB

案例33:灭火器及配置验收案例分析

1.答:1.灭火器的标志要求

该建筑配置的灭火器为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其标志要求为:

1)灭火器应粘贴发光标志,无明显缺陷和损伤,能够在黑暗中显示灭火器位置。

2)灭火器认证标志、铭牌的主要内容齐全,包括灭火器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种类,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使用温度,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压力),制造企业名称,使用方法,再充装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

3)灭火器底圈或者颈圈等不受压位置的水压试验压力和生产日期等永久性钢印标志、钢印打制的生产连续序号等清晰。

4)2006年及2006年后生产的灭火器压力指示器表盘有灭火剂适用标示,干粉灭火剂为“F”,指示器中的红区、黄区范围分别标有“再充装”和“超充装”字样。

5)贴花端正平服、不脱落,不缺边少字,无明显皱褶、气泡等。

2.灭火器箱的标志要求

该建筑中采用的灭火器箱为单体类置地型单开门式灭火器箱,其标志要求为:

1)箱体正面标注中文“灭火器”和英文“Fire Extinguisher”,字体尺寸(宽X高)不得小于30mm x 60mm,并且字体要醒目、均匀、完整。

2)灭火器箱的正面右下角设置耐久性铭牌,铭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商标或者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厂址、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执行标准等。

2. 答:1.外观质量

1)灭火器筒体及其零部件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2)灭火器外表涂层色泽均匀,无龟裂、明显流痕、气泡、划痕、碰伤等缺陷;灭火器电镀件表面无气泡、明显划痕、碰伤等缺陷。

2.结构要求

1)灭火器开启机构灵活,不得倒置开启和使用;提把和压把表面不得有毛刺,锐边等影响操作的缺陷。

2)灭火器器头(阀门)装有保险装置,保险装置的铅封完好。

3)压力指示器指针在绿色区域范围内;压力指示器20 ℃时显示的工作压力值与灭火器标志上标注的20℃的充装压力相同。

4)3kg(L)以上充装量的手提式灭火器应配有喷射软管和间歇喷射机构。

3. 答:1.外观质量

1)灭火器箱各表面无明显加工缺陷、机械损伤,箱体无歪斜、翘曲等变形,放置在水平地面上无倾斜、摇晃等现象。

2)箱门关闭到位后,应与四周框面平齐,与箱框之间的间隙均匀平直,不影响箱门开启。

2.结构及开启性能

1)开门式灭火器箱箱门应设有箱门关紧装置,且无锁具。

2)灭火器箱箱门开启操作轻便灵活,无卡阻。

3)经测力计实测检查,开启力不大于50N;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60°。

4. 答:该建筑为中危险级A类火灾场所(或还含有E类火灾场所),其部分设置要求如下:

1)每个灭火器配置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设置点最大保护距离为20m。

2)配置的每具手提式灭火器的灭火级别要大于或等于2A。

3)设置点要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的地点。

4)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5)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在醒目部位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志。

5. 答:1)灭火器设置点到保护区域最不利点的距离,多处会超过20m,因此灭火器设置点数量不够,至少设置2个设置点。

2)灭火器箱箱体正面未标注英文“Fire Extinguisher”字样。

3)灭火器箱的正面右下角未设置任何铭牌。

4)灭火器颈圈仅有灭火器生产连续序号,水压试验压力和生产日期印制在贴画上,未打制永久性钢印。(附加要点,文中无相应图)

5)灭火器箱设置在办公室外柱子旁,从外侧不能看到灭火器箱,属于有视线障碍的设置点,但其附近未设置任何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志。(附加要点,文中无相应图)

6)灭火器压力指示器指针在黄色区域范围内。

【参考答案】

(一) 1. B 2. B

(二) 1. ACD 2. ABD

 

案例34:火灾自动报警设施检测与验收案例分析

1.答: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探测器应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

2.答:使用热源加热探测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探测器应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移开热源,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状态。

3.答:手动按下按钮,应向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同时报警确认灯应点亮,直到启动部件复原,报警按钮方可恢复原状态。

4.答:触发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声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使控制器任一回路、电源或内部线路处于故障状态, 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信号及故障的部位和类型指示情况。故障报警期间,模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能再次报警。

5.答:操作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声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切断主电源,备用电源应自动投入使用,并能正确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输入/输出模块间的连线发生断路、短路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6. 答:1)测试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功能。

2)测试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功能。

7. 答:1)主、备电源转换试验进行1~3次。

2)控制器全部检验。

3)本案例中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超过100只,所以抽验比例为10%~20%;消火栓按钮抽验比例为5% ~10%。

8. 答:1)用尺测量控制器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主电源要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2)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检查。包括: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测试每个回路的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

9.答: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5m;点型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倾斜安装不应大于45°。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检查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

10.答:1)系统内的设备及配件无国家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系统内的任一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无法发出报警信号,无法实现要求的联动功能,定为A类不合格。

2)验收前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定为B类不合格。

3)其余不合格项均为C类不合格。

4)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B≤2,且B+C≤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1. 答: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过程中,应对照图样观察检查系统内各设备和组件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抽样时应选择有代表性、作用不同、位置不同的设备。

12. 答: 1)合格标准是:A=0、B≤2,且B+C≤全部检查项数×5%

2)检验项目划分:

3)复验规定:当A类、B类、C类检验项目中有任一项不合格时,应修复或更换后提交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按不合格项加倍抽验。

【参考答案】

(一) 1. A 2. C 3. A 4. B

(二) ABCD

案例35:室内消火栓系统检查与维护保养案例分析

1.答:1)室内消火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室内消火栓应符合《室内消火栓》(GB3445—2005)的有关规定。

②消防水枪应符合《消防水枪》(GB8181—2005)的有关规定。

③消防水带应采用内衬里的消防水带,每根消防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SN25的消火栓应配置消防软管,软管内径不应小于Ø19mm。

④消火栓、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的匹配宜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DN65室内消火栓,配公称直径65mm的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大于25.0m,宜配当量喷嘴直径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

SN25消防软管卷盘胶管的内径宜采用Ø19mm或Ø25mm,并配有Ø6mm的水枪。

2. 答:1)水泵接合器宜分散布置,并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接近和使用的地点。消防水泵接合器上部墙面不宜是玻璃窗或玻璃幕墙等易破碎材料,当必须在该位置设置水泵接合器时,其上部应设置有效遮挡保护措施。

2)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并应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

3. 答:答题要点

1)测试人员只盘车不点动,是不符合水泵操作程序的,不点动就不能判断水泵的转动方向,一旦电源错相,很难发现故障根源,所以在没有电源相序监视和控制装置时,点动这一步骤非常重要,一定不能省,即使有电源相序监视和控制装置,这一步骤还是不能省,以防转动装置故障出现事故。

2)气压给水装置设有压力检测控制元件,不能在监测到压力降到时发出启动主泵的控制信号,这是个错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规定: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的要求。

3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不满足消火栓系统2h用水量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h用水量的要求。

4)消防中心的水泵手动直接控制装置是指从消防中心的联动柜至水泵电气控制柜之间由硬件电路直接启动的控制操作线路,实现点对点的控制。凡是通过编码模块的总线传输信号的控制方式,虽是手动键盘操作,但不是直接控制,不符合规范要求。

5)该建筑的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参数没有按设计参数正确调定:

原设计的=0.16MPa,=0.30MPa, =0.33MPa, =0.38MPa,而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表示值却为0.21MPa,并在0.20MPa时启动稳压泵,而在离它垂直高度之下27m的报警阀压力表示值仅为0.52MPa (上腔)和0.48MPa (下腔),若按原设计应为0.60MPa (上腔)和0.65MPa (下腔)。

【参考答案】

(一) 1.1.4MPa 2.最低点

(二) 1. B 2. B 3. B 4. C

(三) 1. BCE 2. ACE 3. ABCD 4. AC

(四) 1.×2.× 3. √ 4.×

案例3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与维护保养案例分析

1.答:技术实务P168:根据离心泵的特性,水泵启动时其叶轮必须浸没在水中。为保证消防泵及时、可靠地启动,吸水管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即泵轴的高程要低于水源的最低可用水位。在自灌式吸水时,吸水管上应装设阀门,以便于检修。

1)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

2)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3)当吸水口处无吸水井时,吸水口处应设旋流防止器。

(五)消防水泵管路的布置要求

1.消防水泵吸水管的布置要求

消防水泵吸水管应保证不漏气,且在布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消防水泵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

3)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

4)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设置明杆阐阀或带自锁装置的蝶阀,但当设置暗杆阀门时应设有开启刻度和标志;当管径超过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5)消防水泵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0~1.2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1.2~1.6m/S.

6)吸水井的布置应满足井内水流顺畅、流速均匀、不产生涡旋的要求,并应便于安装施工。

7)消防水泵的吸水管穿越消防水池时,应釆用柔性套管;采用刚性防水套管时应在水泵吸水管上设置柔性接头,且管径不应大于DN150。

8)消防水泵吸水管可设置管道过滤器,管道过滤器的过水面积应大于管道过水面积的4倍,且孔径不宜小于3mm。

9)消防水泵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连接时,应釆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釆用管顶平接。

2. 答:1)消防水池的储水有效容积必须是在自灌式吸水的条件下消防水泵能够全部取用的那部分水体容积。

2)消防水泵出水管上DN65试验放水装置和流量、压力测试装置的设置必须满足消防水泵性能的测试要求。

3. 答:答题要点:对采用自灌式充水的消防水泵,在校核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时,首先要以“在自灌式充水的条 件下,消防水泵能够全部取用的水体体积”作为有效容积来校核,《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 50015-2003)认为:消防水泵启动时,水池的水位线应淹没卧式离心泵的叶轮顶或立式离心泵的第一级叶轮,才能满足自灌式充水的条件,而消防水泵在整个火灾延续时间内都有启动的可能,因此,消防水池的水位线应在整个火灾延续时间内保持淹没条件,消防水泵才具备自灌式充水的条件而正常工作。图2-36-1中由于卧式离心泵的基础标高高于水池池底标高太多,致使泵顶标高超过水池深度的1/2以上,所以水位线11是淹没消防水泵叶轮顶的自灌式充水最低水位。低于此水位,由于不能淹没消防水泵叶轮顶,故消防水泵不能正常供水。例如喷淋泵工作20min后水位线降至水位线10, 该水位不能满足自灌式充水的条件,故消防水泵不能正常供水。检测维保单位在校核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时忽略了复核消防水泵的自灌式充水最低水位线,只有该水位线以上的水体才能计入消防用水量, 该水位线以下的水体是不能作为消防不动用容积的,否则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消防水泵在整个火灾 延续时间内的启动供水。又因要通过喷淋泵的试验来达到水池换水的目的,所以在试验中当水位线不能淹没泵顶时,不能再切换另外一台泵,而应由一台泵持续运行换水。

4. 答:泵的进口阀不应采用对夹式蝶阀;泵的出口压力表应设在止回阀上游的泵的出口处;泵的出口试验放水装置应为能手动开启的DN65的试水阀,并且具有测试消防水泵的条件,正确的设置如图 2-36-2 所示。

图2-36-2中的水泵流量压力测试装置是利用泵出口的DN65试水管,并把它作为“预留测量用流量计的接口”来使用,它的快速接口13和18之间可以直接连接DN65的消防水带和流量计,并能完成消防水泵流量测定试验,并把水排回水池,也可以把消防水带的另一头不与快速接口13连接,而排向水池,这一装置可与压力表共同测试消防水泵的流量——扬程性能。

图2-36-2中的安全阀17的作用是防止消防水泵超压,通常用弹簧安全阀,当消防水泵超压时安全阀自动开启排泄水体降压,安全阀应与压力表靠近以便校验,压力表应安装在消防水泵出口与泵出口止回阀2之间的管段上,平时不受压,消防水泵启动后又能准确反映泵的出水压力,操作人员一看压 力表就能判断泵是否投人正常工作,图2-36-1所示的压力表不但不具有此功能,而且承受止回阀关闭时水锤的冲击。

【参考答案】

(一) 1. B 2. B 3. A 4. C 5. B

(二) 1. BCD 2. BCD 3. CD 4. BC

(三) 1.× 2.× 3.×4.× 5.× 6. √ 7.×

(四) 1.临时盲板2.颜色和透明度3.0.14 4.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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