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筑火灾的发展和蔓延规律

  火灾发展分为(注意多选题):初起、发展、猛烈、衰减四个阶段。

  轰燃:在一限定空间内,可燃物的表面全部卷入燃烧的瞬变状态。

        轰燃标志着火灾从成长期进入猛烈燃烧阶段。

  火灾在水平方向的蔓延(注意多选题):(1)未设防火分区;(2)洞口分隔不完善;(3)吊顶空间内部蔓延;(4)通过可燃隔墙、地毯、吊顶等蔓延。

 

第三节  建筑材料的分类及燃烧性能分级

   按化学构成分为无机材料、有机材料、复合材料。

        无机材料包括(注意多选题):混凝土、胶凝材料类(石灰、水泥等)、砖、石材、建筑陶瓷、建筑玻璃、石膏、无极涂料、金属等

        有机材料包括:建筑塑料、建筑木材、有机涂料等。

        复合材料包括:复合板材等

   燃烧性能分级:A1、A2、B、C、D、E、F七个级别(注意多选题):

        A1级材料:如无机矿物材料(砖、石、混凝土)

        A2级材料:如金属材料

        B级材料:定义(P62,注意“……单独不会导致轰燃……”);如水泥刨花板

        D及材料:定义(P62,注意“……较长时间……”,与E级材料定义区分)

        E级材料:定义(P62,注意“……短时间……”,与D级材料定义区分)

        F级材料:如天然木材、木制人造板、竹材、纸制装饰板等

 

第四节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构件的燃烧性能取决于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分为以下三类(注意多选题):

       不燃烧体:不燃材料做;如砖墙体、钢筋混凝土结构、钢屋架等

       难燃烧体:定义(P64,注意“……不燃材料做保护层……”);如阻燃处理的木质防火门、木龙骨板条抹灰隔墙体、水泥刨花板等

       燃烧体:可燃材料做;如木构件等

   耐火极限:定义(P65,注意“……受到火的作用时起……,……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

       判定条件:失去稳定性、失去完整性、失去隔热性(P65,通读了解,掌握失去隔热性的背火面节点温度→220℃)

 

第五节  建筑耐火等级

   建筑耐火等级:定义(P65,注意“……根据有关规范或标准的规定……”)

   我国现行国家有关标准选择楼板作为确定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基准。

   根据《建规》,建筑耐火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根据《高规》,建筑耐火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都是不燃烧体。

   防火墙应采用不燃烧体,耐火极限不低于3.0h。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建筑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六节  建筑总平面布局防火要求

   生产、储存盒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不能设在城市中心区)

   易燃、易爆的工厂、仓库的生产区、储存区内不得修建办公楼、宿舍等民用建筑。

   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称为防火间距。

   消防扑救面是指登高消防车能靠近高层主体建筑,便于消防车作业和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进行救人和灭火的建筑立面。

 

第七节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

   防火分区:定义(P70,注意“……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

   划分防火分区构件(注意多选题):防火墙、耐火楼板、防火卷帘、甲级防火门

   建筑防火分区是控制建筑物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非防烟分区)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要求增加一倍。

   防烟分区是指在建筑屋顶或顶棚、吊顶下采用具有挡烟功能的构配件分隔而成,且具有一定蓄烟能力的空间。

   划分防烟分区构件(注意多选题):挡烟隔墙、挡烟梁、挡烟垂壁。

   每个防烟分区所占据的建筑面积一般应控制在500㎡以内。

 

 

第七章  建筑消防设施基础知识(3~5分)

第一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电源等四部分组成。

触发器件包括(注意多选题):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

 

第二节 防排烟系统

防排烟系统的作用(注意多选题):1、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2、为消防扑救创造有利条件;

                  3、控制火势蔓延。

防烟系统:定义(P75,注意“……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

         组成包括挡烟构件、排烟口、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风机、排烟出口及防排烟控制器等。

排烟系统:定义(P75,注意“……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

         组成包括送风口、送风管道、送风机、防烟部位(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和风机控制柜等。

 

第三节 消火栓给水系统

独立的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与生活、生产、消防合用的室外给水系统在组成上主要区别是省缺了水处理设施。

室外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系统管网内平时水压较低,一般只负担提供消防用水量,火场上水枪所需的压力,由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产生。采用此种系统时,其管道内的供水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处的水压不小于0.1MPa。

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系统管网内平时水压不高,发生火灾时,临时启动泵站内的高压消防水泵,使管网内的供水压力达到高压消防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要求。

室外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无论有无火警,系统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水压和消防用水量。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由消防水源、消防给水设施、消防给水管网、室内消火栓设备、控制设备等组件组成。

室内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无论有无火警系统经常能保证最不利点灭火设备处有足够的是呀,火灾时不需要再开启消防水泵加压。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系统平时仅能保证消防水压而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发生火灾时,通过启动消防水泵提供灭火用水量。

 

第四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闭式系统有(注意多选题):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开式系统有(注意多选题):雨淋系统、水幕系统。

湿式系统是指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干式系统是指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预作用系统:定义(P82);用于严禁管道漏水、严禁误喷、替代干式系统。

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地下车库、燃油锅炉房等存在较多易燃液体的场所使用。

雨淋系统是指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阀和启动消防水泵后,向开式喷头供水的自定喷水灭火系统。使用场所:火灾水平蔓延迅速;室内净空高度超过闭式系统最大允许净空高度的场所。

水幕系统:定义(P85);使用场所:不能用防火墙分隔的开口部位(如舞台口)。

 

第五节 水喷雾与细水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防护目的有灭火和防护冷却两种。

    使用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场所:1、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房间;2、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灌区总容量大于50m³或单罐容量大于20m³时。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雨淋阀组、过滤器、水雾喷头和火灾自动探测控制设备等组成。

细水雾灭火系统是指通过细水雾喷头在适宜的工作压力范围内将水分散成细水雾,在发生火灾时向保护对象或空间喷放进行扑灭、抑制或控制火灾的自动灭火系统。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有:吸收热量(冷却)、降低氧浓度(窒息)、阻隔辐射热。

 

第六节 消防炮灭火系统。

固定消防炮按喷射介质不同,分为水炮系统、泡沫炮系统、干粉炮系统。

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有寻的式和扫射式两种不同类型。

 

第七节 气体灭火系统

三种惰性气体的混合物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是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又称为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指将灭火剂在低温下(-18℃~-20℃)储存的系统。该气灭系统与其它系统相比,多了一套制冷装置。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指将灭火剂在常温下储存的系统。

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设计规定用量的气体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

组合分配灭火系统是指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同时保护多个防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

单元独立灭火系统是指在每个防护区各自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系统。

预制(无管网)灭火系统分为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和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自压式气体灭火系统指灭火剂无需加压而是依靠自身饱和蒸气压力进行输送的灭火系统。

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指灭火剂在瓶组内用惰性气体进行加压储存,系统动作时灭火剂瓶组内的充压气体进行输送的系统。

外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指系统动作时灭火剂由专设的充压气体瓶组按设计压力对其进行充压的系统。

 

第八节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由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消防水源、控制阀门等组成。

半固定式泡沫系统指由固定的泡沫产生装置、局部泡沫混合液管道和固定接口以及移动式的泡沫混合液供给设备组成的灭火系统。

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指将泡沫产生装置安装在罐体的上方,使泡沫从液面上喷入罐内,并顺罐壁流下覆盖燃烧油品液面的灭火系统。

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指将泡沫从液面下喷入罐内,泡沫在初始动能和浮力的推动下到达燃烧液面实施灭火的系统。

 

第九节  干粉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是指主要由一个适当的灭火剂供应源组成,能将灭火剂直接喷放到着火物上或认为危险的区域的系统。

手持软管干粉灭火系统具有固定的干粉供给源,并配备有一条或数条输送干粉灭火剂的软管及喷枪,火灾时通过人来操作实施灭火。

储气式干粉灭火系统指将驱动气体(氮气或二氧化碳)单独储存在储气瓶中,灭火使用时,再将驱动气体充入干粉储罐,进而携带驱动干粉喷射实施灭火的系统。

储压式干粉灭火系统指将驱动气体与干粉灭火剂同储于一个容器,灭火时直接启动干粉储罐。

 

第十节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是在发生建筑火灾的情况下,遇险人员逃离火场时所使用的辅助逃生器材。

逃生避难器材按器材结构分为(注意多选题):绳索类、滑道类、梯类、呼吸器类。

绳索类包括(注意多选题):逃生缓降器、应急逃生器、逃生绳。

梯类包括(注意多选题):固定式逃生梯、悬挂式逃生梯。

逃生缓降器是由安全钩、安全带、绳索、调速器、金属连接件及绳索卷盘组成的逃生器材。

逃生缓降器使用高度:≤30m。

                 

       第八章  消防安全检查基础知识(3~5分)

 

第一节  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

   一般日常性检查:定义(P107)

   定期防火检查:按规定的频次、不同季节特点、或者结合重大节日进行检查。

                 除了对所有部位进行检查外,还要对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夜间检查:主要依靠值班干部、警卫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重点检查火源、电源。

 

单位防火巡查:

     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消除遗漏火种。

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巡查内容(注意多选题):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单位防火检查: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注意区分:不同单位性质,防火检查时间不一样)

     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注意多选题):1、查阅消防档案;

                2、询问员工;(非审查员工)

                3、查看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等情况;

                4、测试消防设施

 

  • 火灾隐患的认定与整改

      火灾隐患:定义(P110,注意“……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潜在的危险因素……”)

          分级:一般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只有两个级别)

          认定: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P110,其余2~6条,自行阅读)

          整改:当场改正(P110,共8条):能当场改正的必须当场改正。

                限期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要求限期整改。

              注:请结合自己生活、工作的经验判断是否能当场改正。

              提示:一般位置不对(可能是人,如消防值班人员脱岗等;也可能是物,如灭火器被遮挡、或者挪作它用的,疏散通道被占用等)、状态不对(如安全出口被锁闭、违章关闭、切断消防电源等),都能当场改正。限期改正多是涉及设备丢失、损坏的(如开关、灯具损坏等)、需要施工更改的(如线路老化、建筑物间防火间距不够等)。

 

 

              第九章  初起火灾处置基础知识(3~5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灾时,都有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非“个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 报告火警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报火警的对象(注意多选题):1、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2、向单位(地区)专职、义务消防队报警;

              3、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发出警报。

报火警的内容(注意多选题):1、发生火灾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

              2、火灾概况;

              3、报警人基本情况。

 

  • 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疏散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只是“现场消防工作人员”,而是“所有在现场的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制订安全疏散计划:路线要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率要平均。

自身着火的正确处置(注意多选题):1、尽快脱掉衣帽,可就地倒下打滚;

                    2、可用湿麻袋等包裹着火人;

                    3、向着火人身上浇水,或者跳入附近池塘等

                    4、切忌奔跑,防止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

应急于疏散的物资(注意多选题):1、疏散可能造成扩大火势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

                  2、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如珍贵文物、资料、档案等);

                  3、疏散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

        注:若该物资为“个人物资”,则一定不是急于疏散的物资。

 

第三节  初期火灾扑救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火灾扑救的指导思想:救人第一

              原则: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

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注意多选题):1、堵截;2、快攻;3、排烟;4、隔离。

堵截的措施有(注意多选题):1、火灾蔓延方向设置水枪阵地、水帘;

              2、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

隔离针对的火场(注意多选题):1、大面积燃烧区;

                2、火势比较复杂。

 

  • 火灾现场保护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

火灾现场保护的目的:确保火灾原因认定的准确性。

火灾现场保护范围的划定:凡与火灾有关的留有痕迹物证的场所均应列入现场保护范围。(注:是相关的全部场所均列入。)

     保护范围应当根据现场勘验的实际情况和进展进行调整。

 

第十章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4~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消防法律法规: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消防管理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包括(注意多选题):消防法律、消防行政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消防行政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

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核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规范的依据,也是消防法规的基本法源。

我国现行的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开始施行。

下述消防违法行为,也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注意多选题):

  1、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2、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3、谎报火警的;

  4、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5、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消防行政法规:制定部门为国务院,如《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地方性消防法规:制定部门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且不能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抵触,如《北京市消防条例》、《青海省消防条例》、《黑龙江消防条例》等

消防行政规章:可由公安部单独颁布,也可由公安部会同别的部门联合下发。如:《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其性质,分为规范和标准两大类;

              根据制定的部门不同,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根据强制约束力不同,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消防组织的形式主要包括(注意多选题):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劳动法律规范体系构成了《劳动法》渊源,包括所有与调整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竞业禁止:针对高管人员、高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注意多选题)。

          规定年限为不超过两年。

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劳工公约,必须经我国政府批准,才能在我国产生法律效力,才属于《劳动法》渊源的范畴。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是“18”)。文艺、体育和特种工业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法行事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工资分配的原则:按劳分配,同工同酬(非“按需分配”)。

职业是人们从事的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的有报酬的劳动。

职业技能鉴定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标准参考型考试”也是正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如、公安局、消防局、工商局等,不包括法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给予的惩戒和制裁。

《行政处罚法》设定的处罚种类(注意多选题):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警告是消防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处罚。

罚款是行政执法实践中运用最多最广的一种消防行政处罚形式。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手段。

消防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听证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不是独立的决定程序。

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

对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

消防行政实践中,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相关知识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定要有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失火罪是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章  职业道德(2~3分)

 

  •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从事职业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作为着力点。

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三者之间可能会发生矛盾和冲突,要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矛盾,就必须以集体主义这把尺子来衡量。

 

  • 职业守则

职业纪律是在特定的职业活动范围内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包括劳动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等基本纪律以及各行各业的特殊纪律要求。

文明礼貌是职业道德的重要规范,是从业人员上岗的首要条件和基本素质。

自觉抵制腐败和各种不正之风是文明职工的基本要求。

文明礼貌的具体要求是仪表端庄、言行规范、举止得体、待人热情。

忠于职守是履行岗位职责的最高表现形式,也是消防行业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纪律的基本要求。

团结协作,是正确处理从业人员之间和职业集体之间关系的重要道德规范。